新闻中心

yy易游体育电竞怎么样啊:【温馨提示】2026年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海北考区考前温馨提示

来源:yy易游体育电竞怎么样啊    发布时间:2026-04-21 04:34:13

米乐yy易游m6官方入口:

  您好!青海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即将开考。为确保您在海北考区顺利参考、从容应考,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1. 必备双证:凭纸质准考证 + 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章的户籍证明)入场,缺一不可 。社保卡、户口本、电子身份证无效。

  迟到禁入:开考30分钟后(含30分钟,按到达考点门口计)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离场规定:不得提前交卷离场,须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有序离开。上午两门笔试科目同时发放答题卡、同时开考、同时结束并同时回收答题卡。

  可带: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等必需文具,可装在透明文具袋内。

  严禁带入: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耳机及具有存储、拍照、录像、扫描、计算等功能的各类电子设备和手表、项链、戒指等各类金属物品,以及纸质资料和各种食品、饮品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均严禁带入考点考场。

  尽可能穿着无金属材质的衣服参加考试,切勿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影响安检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造成财产损失。

  4.严禁私自修改准考证页面内容,考试未结束前准考证上不得乱写乱画或作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愿您以最佳状态应考,笔锋所至、梦想开花。

  3.《海北州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笔试)专题天气预报》

  一、考生在考试前40分钟,凭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由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生可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等必需文具。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耳机以及具有存储、拍照、录像、扫描、计算等功能的各类电子设备和手表、项链、戒指等各类金属物品进入考点;严禁携带纸质资料和各种食品、饮品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含30分钟,按到达考点门口计)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得提前交卷离场。上午两门笔试科目同时发放答题卡、同时开考、同时结束并同时回收答题卡。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按违纪处理。

  五、试卷(卡)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正确填涂,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不得做其他标记。待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答题卡发放后,除印刷、折皱、发放错误等特殊情况外不予更换。

  六、考生应认真仔细检查试卷(卡),若出现分发错误、缺张、漏印、破损、污迹或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等待处理。

  七、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对应答题位置上填涂作答;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未按要求作答的相关题目按无效答题处理。

  八、《英语学科专业素养》试卷题目中如无明确要求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须用英语作答,其余笔试科目均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违规者成绩按无效处理。

  九、考场内一定要保持安静,严禁吸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严禁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交换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严禁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十、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立马停止答题,继续作答的按违纪处理。考生应将试卷、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结束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相关设备设施。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违反考场规则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第一条 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规范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认定与处理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四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第六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第七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很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很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

  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一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三条 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其中符合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招聘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四)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的;

  第十六条 招聘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招聘工作:

  第十七条 招聘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将其调离招聘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应聘人员的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招聘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部门。

  第十九条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进行复核。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被处理的应聘人员。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对因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yy易游体育电竞怎么样啊

手机:13651468691 钟先生

手机:13682510725 伍小姐

电话:0755-81765755

传真:0755-81765753

邮箱:1249285579@qq.com

微信:a13651468691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第三工业区39D栋4楼A区